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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外地户口,在天津欲购买一套公产转私产的二手房。该房产所在小区是国家划拨给企业的,小区其他房屋都是公产,房主自己购买的产权。房主的产权证上房屋使用年限一栏是空白的,没有注明日期。请问:公产房转私产房后是大产权吗?担心不是大产权,购买后会影响我今后买卖吗?如遇拆迁,可以正常享受拆迁补偿吗?

拆迁补偿 2018-09-26 15: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小区物权,解答如下:
    ①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的所有权归属。
    ③对建筑区规划车位、车库的所有权属做了规定。
    ④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做了规定。
  • 首先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只有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到期日的。
    目前国内对于住宅用途土地(注意:商住用途不算住宅用途,商住40年,住宅70年)在土地到期后只要房屋还在,无需补交土地出让金,视同正常房屋进行市价补偿。
    对于商业和工业用地上的房屋到期后如果没有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续用手续,且土地出让合同未约定到期对地上物进行补偿的,可能得不到拆迁补偿。

  • 1、所谓房屋产权年限,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用建筑。
      
    2、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3、目前,我们通常所说的房屋产权大致分为:
      
    1.)住宅用地,产权年限是70年;
      
    2.)综合用地,产权年限是50年;
      
    3.)商业用地,产权年限是40年。
      50年产权住宅,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属于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出现的土地规划用途与开发用途并不完全一致的情况,用40或者50年产权的公建用途土地开发住宅物业只是其中的一种,在房地产市场上,还存在着其他的类似情况,例如工业用途土地开发办公物业,70年居住用途土地开发办公物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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