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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短时间与一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由于个人原因需要与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同中规定,如果在试用期内离职需提前七天申请,但是可以根据情况需要,可适当延长需。现在我提前7天提出了申请,但公司方面说还没有找到合适的人,要我再坚持一段时间。但是现在问题是我需要尽快解除该合同。想问您一下,是不是试用期内我只需提前7天申请了,就可以离职?他们要求延长的部分必须经过我的同意才可以,如果我不同意,他们是不是没有权利强制要求我留下?如果我坚持7天后就走的话,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交通事故 2018-09-26 16: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同样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要给出充分理由。公司如违法辞退员工,员工可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 建议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就不存在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没有其他约定。你应当提前一个月辞职,如果你违反规定,用人单位有权要求损失赔偿。
    提前辞职天数不存在抵扣问题,因为辞职后工作交接以及提前止损是需要提前的原因。
  • 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在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应当抢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可以提前三天向单位进行通知,然后劳动者就可以离职。用人单位应当结清劳动者的工资,不能拖欠。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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