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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 进入公司 一直发现金 没有工资条 曾在2008年 为了应付检查 签过 一份劳动合同 但是 只是公司有 个人 没有 附件合同我父亲现在还在 工作 我怕去找主张 权利 被 辞退 可不可以 要求保险等 都给交上 (都给交什么保险不知道)和能不能签无定期劳动合同

保险纠纷 2018-09-26 19: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的一方是用人单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合伙制非法人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特殊类型经济组织,如租赁经营(生产)、承包经营(生产)的企业等等。
  • 关于无定期合同工人厂家解除怎样赔偿问题,相关法律规定是这样的 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你在该公司的实际工龄(已服务时间)支付你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像你的情况满半年不满一年应当是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税前收入计算,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应当按照你在该公司的实际工龄(已服务时间)支付你赔偿金,每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像你的情况满半年不满一年应当是二个月工资。
      如果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不提前30天的应当再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金。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倒闭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来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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