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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残疾人,在一个化工厂工作,厂领导对残疾人很苛刻,同工不同酬,领导不想用人就想尽一切办法,把你辞退,比如你违反了他公司的什么什么规定,这样很多员工不懂法律,任凭他摆布,工资说不给就不给,要不半月的,要不两个月的这样反反复复得去招聘,员工对他们的承诺有差距所以就辞职,这样自己一切待遇和工资就化乌有了。这个厂打着福利企业的幌子欺骗残疾人。也包括正常人。节假日没有正常休息日也没有,请假就扣工资,他们领导出去公事私事一起办了,员工没休息日就要请假,节假日员工上班不给考勤,他们出去旅游考勤布上全靠上勤

劳动纠纷 2018-09-27 03: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主动与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协商一致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
    2、针对公司对于不同工同酬的情况,您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纠正违法行为。
    3、同时你可以以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4、经济补偿金的数额为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N(N的确定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算半个月经济补偿金)。
  •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和遵循法定的程序不允许用人单位自行在法律规定以外创设解除条件。
    没有出现以下情形的,属于无故辞退: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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