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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公司是一家物流企业,有一部分挂靠我单位的车辆,只收取他们的管理费,不参与挂靠车的经营,请问是否作为我公司的固定资产?(购车发票上开具的是我公司单位名称) 2、当挂靠车主要从我公司过户不再挂靠我公司,需到二手车交易市场办理相关过户手续,请问此时我公司是否要交税

合同纠纷 2018-09-27 11: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票开据是根据税法,不能随便开的;
      如果有正常的进出货账目,是可以依照原则开具的。至于随便开,肯定是不行的。比如给零售的顾客虚开发票,是违法的;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 是否挂靠的独立主体由法院认定,法律上分支机构隶属于企业法人。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公司的车辆过户到公司的车辆,过户手续与其他的车辆过户一样的,只需带齐备按下例手续:
    1.该车的《车辆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
    2.双方公司的经年审后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双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双方单位签署的有关机动车过户的〈委托书〉,并带上双方公司的公章。  将要过户的车辆开到交管所上线通过检测合格,交验了上述的手续后,就可以办理过户重新登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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