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本人2006年12月18日进入公司的济南办事处,直到2007年12月16日才给我签订劳动合同,和该公司旗下A子公司签订。合同期限三年,签订合同后公司也没有给交纳任何保险,直到2009年4月开始给交纳保险:工伤、医疗、养老、失业。除医疗保险基数是2236元,其他都是1490元。我工资标准是3200元,根据达成率不同每月实际到手在3200左右。不知道这个保险给交的有问题没有?到2009年9月公司吸取教训,让我们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与该工资旗下的B子公司签订。同时强行让我们写下证明,内容是之前公司欠员工的所有保险及福利、包括加班费都已经给予,事实上并没有给。目前我已经怀孕26周,办事处的负责人给我调动了工作岗位,工资标准由原来的3200元一下子降到1800元,但是工作量没有变,反而增加,目前我一个人做两个岗位的工作,也就是做着新岗位的工作,同时仍然让我做着原岗位的工作,工资却按新岗位的发。我想请问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同时我想想请问如果申请劳动仲裁,我应该找北京还是找济南的部门,办事处在济南并未注册)具体维权过程能否给与指导?

仲裁 2018-09-27 20: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如果你是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可以持相关的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工资单据等证据材料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然后根据仲裁结果到法院申请执行对方的财产。如果您是与老板个人建立的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可以持身份证、起诉书、合同、工作证明、工资单据等材料到法院起诉解决,然后根据法院的判决申请执行单位的财产。
    如果单位的财产被拍卖、变卖,员工的工资应该予以优先支付的。
  • 北京市申请劳动仲裁须知

    劳动仲裁的范围,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北京市申请劳动仲裁须知


    一、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受理案件的范围:


    (一)位于本市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海淀、朝阳、石景山、丰台区的中央和市属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二)外省、市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驻京办事机构或分支机构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二、用人单位、劳动者及与该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密切关系的第三人,为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的一方为申诉人,另一方为被诉人。


    三、申诉人应当自劳动者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仲裁委提出书面申请。


    四、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申诉书》。申诉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申诉书》,《申诉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诉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诉人留存;


    (二)身份证明。申诉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诉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三)能够证明与被诉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四)申诉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诉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诉人应当提交。如被诉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诉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五、仲裁委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决定受理的案件,自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到仲裁委领取《案件受理通知书》,办理受理手续。决定不予受理的案件,仲裁委向申诉人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六、经仲裁委批准决定受理的案件,当事人在办理受理或应诉手续时各预交仲裁费。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