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们公司在南京,属于远程管理的那种,而我在武汉,这边的几家店都属于我管理,一直发工资也都是由南京公司打帐到我们的工资卡上,但是从去年11月开始,到现在工资都没发,一直找理由,现在店也退了,货都发回了公司,先说好发一半货,然后发一半工资,但是3月发了2000块以后,我们再把剩余的货发回公司后,工资后半部分的工资就一直没下文,说我们发回去的货差货,要赔钱,公司说大概赔一二百块钱,我就说愿意赔这钱,让他们把工资给我,她们扯理由说全国其他的地区有的货也没回来,也差很多货,所以要把所有的货都到公司后,会计要全部发,不能先发我们的。这两天我打电话催工资,说我要自己到南京去拿这个工资,现在她们又说,之前管理武汉这块的人请假,不在公司,就算我来了,她不在,没有工资报表,会计也不会发这钱。我现在没办法,所以想问下,有什么办法可以拿到这个工资,谢谢。

劳动纠纷 2018-09-27 21: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拖欠工资的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
    此外,还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如果不能提供你的实际工资水平的,一般仲裁机构以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如果有银行收工资记录的话,可以以银行收工资的记录作为工资标准的证据的
  • 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拖欠工资的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
    此外,还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如果不能提供你的实际工资水平的,一般仲裁机构以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如果有银行收工资记录的话,可以以银行收工资的记录作为工资标准的证据的
  • 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将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