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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公司任职四个多月,公司未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后来,我要求公司和我订立劳动合同,公司解雇了我。我该怎么办?我想申请劳动仲裁。能胜诉吗?

仲裁 2018-09-28 06: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俗称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等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二、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并且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一般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收到裁决书15天内可以起诉到法院;
      
    三、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代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 劳动仲裁胜诉后,公司又起诉到法院的,被告必须要把证据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而不是在开庭前)交到法院,答辩状是可交可不交的。
      劳动仲裁和民事诉讼是二个完全不同的程序,公司因不服劳动仲裁裁决而向法院起诉的,应该按照有关民事诉讼的规定进行处理。
    对于已经在劳动仲裁中提供的证据,以及需要另外向法院提供的证据,都应该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另行向法院进行举证,也就是说需要另外向法院提供证据,如果没有按规定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供证据的,对方可以拒绝进行质证,法院也可以对该证据不予采信。
  • 劳动仲裁免费的 劳动纠纷发生之日一年内,本人拿身份证、劳动合同或者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到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五十三条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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