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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应届毕业生,和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协议签订三个月,公司在公司违约赔偿那里没填赔偿多少,可是在我违约那里却填上了2000元,当初没看清楚就签了,请问这样的协议有效吗?如果我现在离开公司,要赔偿吗?

合同纠纷 2018-09-28 18: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三方协议书只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之间签订的就业意向,不是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对劳动关系没有约束力。因此,签订了三方协议并没有进入就业的“保险箱”,还需要接受用人单位实习期、试用期的进一步考察。
    学生在签订协议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证盖章。以防单位在填写的时候,工资待遇等与过去承诺的大相径庭,学生却因为自己和学校都已经签字盖章而无法挽回。
  • 由于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在三方协议中达成的合意是关于毕业生毕业以后到用人单位工作的内容,关系到双方日后建立具有较强人身属性的劳动合同,如果学生本人不按三方协议就业,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用人单位不执行三方协议,学生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的双倍赔偿,学生不能找到满意工作的,用人单位要继续执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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