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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0年8月的时候,X说在延安开店,并招人。预期开店时间2011年1月1日。所以我们去西安实习三个月。然而今年的时候,西安A把X的地方给买了。开店时间不能确定了。所以我们现在仍然没有进店。但是我已经签了三年的合同。合同工作地点是延安店。但是现在华润要求我们再次去西安工作。我不想去。但公司领导就用各种手段就逼我辞职,却不直接辞退我。所以求助各位达人,我怎么对抗公司这种做法。

消费者维权 2018-09-30 00: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公司变相逼员工辞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
    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
    偿金。”
    1 如果你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还么有到,那么,公司应该赔偿你至少2个半月工资;
    2 如果你没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应该赔偿你12*月工资,再加上2个半月工资;
    3 你需要做的事情:找到劳动合同,看看上面签订的月工资是基本工资还是真实工资,如果是
    基本工资,找到每月你的工资条,或者工资打银行卡的记录,如果根本没有劳动合同,还是要
    找出你的工资条,还有公司辞退你的退工单
    4 证据搜集完成后,你可以和公司谈判,也可以起诉。
    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
  • 没有签劳动合同辞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到一年的按一个月计算,未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从劳动者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按照月工资标准的两倍计算(计算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支付时需减去期间公司已支付的工资。
    另外,还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主张公司为自己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 一、关于合同的形式
      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必须要有双方当事人,有合同条款,有日期,合同为一式两份,劳动者一份,用人单位一份。合同的日期涉及到劳动者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期间,还涉及到日后有可能发生的诉讼时效。在签订每一份合同时,要注意看是不是同一份合同。企业在条款内容上做了一些对自己有好处的修改,还有一些企业准备了几份不同的合同,一份为了应付外部的检查,一份是强力约束劳动者的合同并在实践中执行。
    二、关于合同的内容
      一份有效的劳动合同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不要怕繁琐,合同中的条款涉及到的内容越多,规定越细越明确,对劳动者越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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