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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28日至2011年5月27日劳动合同到期,但原合同到期后,双方一直没续签合同,但是单位也继续缴纳社保,职工也继续工作,职工手上只有原劳动合同复印件,请问律师这种情况主张双倍工资劳动仲裁申请书怎么写?那个复印件有那些法律效力,

仲裁 2018-10-01 06: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据劳动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劳动关系适用于以下劳动纠纷: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有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因此,符合上述条件,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仲裁申请书,可以手写,也可以打印。但一般仲裁委那里会有申请书给你填写的,所以手写一定是可以的。
      如果有条件,最好打印,这样字面整洁清楚,不易修改。
      申请时需要一式两份,一份给用人单位,一份留劳动部门备案。
  • 如果你是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可以持相关的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工资单据等证据材料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然后根据仲裁结果到法院申请执行对方的财产。如果您是与老板个人建立的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可以持身份证、起诉书、合同、工作证明、工资单据等材料到法院起诉解决,然后根据法院的判决申请执行单位的财产。
    如果单位的财产被拍卖、变卖,员工的工资应该予以优先支付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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