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是一名通信工程师,长期在外出差,公司制度:基本工资次月15日结算,出差补助为每年5月份结算上一年9-12月份,这种类推方式,一年结算3次。 我想咨询的是如果合同到期我不想续签,需要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信 或者 不续签通知书给公司吗, 第二个问题是合同到期不续签时我可以要求一次性结算我之前所有出差补助和工资吗。

合同纠纷 2018-10-01 20: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签或以低于原待遇使劳动者不续签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经济补偿;补偿标准: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工作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补偿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但单位与劳动者都按原来的约定履行,此为劳动关系的继续,在此劳动者无过错的,单位在这个期间解除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合同要求,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二倍于经济补偿的赔偿。
  • 劳动者依法辞职,有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大体可以分为如下两类:
    一、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提出辞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与否,到时间就可以离岗,不影响工资结算和办理相关手续,只是没有经济补偿。
    二、因用人单位过错而辞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签的,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以维持或提高原待遇续签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以降低原待遇续签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武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