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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每天上班12小时(1.5小时休息),计件工资(实际只有某些岗位)但是我的岗位不存在计件!到点下班,每个月休息4天!没有加班费,企业以节约成本目的,没有及时发放劳保用品,并且本岗位因为挥发油以及挥发油油烟严重(怀疑有毒),又没有发放相应的劳保用品! 现在因为3天未去,按自离处理,说是自离没工资!1.工作时间是否合法?应不应该有加班费!2.自离有工资没,如果不发能不能申请劳动仲裁!3,本来这月11号辞职(试用期到11.17)!但是工厂以每月只有10和20号才能拿辞职表为由拒绝辞职,20说25,是否合法!4.合同签了,合同试用期工资700,实际工资1200+200补贴!仲裁后是按实际工资还是合同工资!5.旷工3天算离职!一天扣120,自离结算这3天旷工算不算?6,我的劳动仲裁该怎么写?我该申请那些内容仲裁?

仲裁 2018-10-02 08: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
    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200% 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150% 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

  • 1.公司这么做是为了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少支付加班工资或者补偿金等。劳动者的实际工资比劳动合同的工资高,劳动者务必要保存实际工资水平的证据,尤其是现金支付工资,务必保存好工资单。如果有劳动争议,公司往往会按劳动合同主张工资标准。如果劳动者不能证明实际工资水平的,仲裁委会按劳动合同确定工资标准,这样加班工资,补偿金等都会变少。
    2.公司应当按照实际工资缴纳社保,如果按劳动合同上的工资缴纳社保,就少缴了,可以去社保局投诉,社保局可以责令公司补缴社保。公司少缴社保,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公司要求加班又不支付加班费的,员工可以采取以下的办法:


    1、找公司协商,比较节省大家的时间和精力;


    2、向劳动部门匿名举报;


    3、找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4、若上述的方法都行不通,建议是直接找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劳动关系存续期限内发生加班费争议的,不受1年仲裁时效的限制。但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产生加班费争议的,要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 年内提出劳动仲裁。


    5、劳动仲裁解决不了,或是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建议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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