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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在一家加工厂做了十多天,如今不想上班,工厂说要扣30%薪水,并且工厂礼拜天加班工资是按1.5倍测算的。我觉得我想问一下下,工厂这是不是合理合法,是不是能够去劳动部门要求协助?

劳动纠纷 2021-01-22 21:0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
    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加班费的计算方式如下:
    1、节假日加班费: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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