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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婚纠纷,我是原告,起诉离婚,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怎么判断?

离婚 2021-01-25 13: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对方不同意协议离婚的,只能通过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若无大的争议,则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3个月左右审完,若案件较复杂,则转为普通程序,则是6个月左右审完。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起诉方没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有该类证据,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若没有此类证据,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起诉方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后6个月之后再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
  • 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离婚起诉法院:
    1、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2、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等等。
  • 首先,在司法实践中,一旦确定要走起诉离婚的模式,那么首要考虑的就是管辖法院问题,也就是说你需要到哪个法院去起诉,哪个法院有权受理你的案子。一般通行的原则就是原告就被告,也就是说,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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