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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收我一半的转让费, 并且和我签了转让合同,另外一半转让金等我和房东签了合同才交。转让方和我去见房东, 房东没有房产证,租金是押4付1。 但我不愿意签,因为没有房东没有房产证出示。请求律师帮我个忙,我有权利向 转让方要回已经交了一半的转让金吗?如果他不还有转让金我该怎么办呢? 请回答我好吗?谢谢您。

房产纠纷 2018-10-02 17: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出租人不告知承租人出卖租赁房屋,造成承租人损失的,由原出租人负责赔偿。

  • 1、租赁合同是物产有限时间的使用权转移,
    租赁合同会约定使用期限的范围;
    合同中会约定一次性租赁费或按时间节点多次支付租赁费
    2、转让合同是物产所有权转移,
    转让合同会约定物产所有权在某个时间节点上权属移交。
    合同中会约定一次性转让费或按时间节点分期支付转让费
  • 递增:按上一年度所实缴的租金金额来增加10%。
    增加:按第一年度所实缴的租金金额来增加10%。
    知足吧,一般很多都不会写百分比的,就是随行就市。感觉甲方很人道的。
    谁起草的合同谁有利,永远遵循这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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