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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的房子,由于燃气灶的老化,坏了,灶下面轻微漏气,之前也跟房东说过,他也不换,出门的时候,是关了火的,估计是灶下面的火,没有息完,又有点漏气,又现在引起了燃气灶下面燃火啦,家里也没人,把灶台和燃气灶都烧毁啦,这种情况,我们需要赔偿吗?房东有责任没呢?租赁合同中,写的如果是人为破坏,则需要赔偿

合同纠纷 2018-10-02 18: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合同期间是有优先购买权的,可以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利购买所租赁的不动产,但是要注意时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24条,对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期限进行了规定,其中第3项规定,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在15日届满后,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1、租赁合同继续延续到新房东,所谓买卖不破租赁。
    2、承租人不搬的话需要打一个排除妨碍的诉讼,以为你将来的行为做好准备。
    3、合同到期后,拿到排除妨碍的判决书,你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让法院到场做好记录。
    4、不打官司的话你就直接破门而入,把他的东西搬出来。但你要拍好录像并防止以后他起诉有有什么财物丢失了。
    5、不用准备什么材料,房产证和租赁合同即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
    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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