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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5年前租了个店铺,合同是5年制的,现在我想把店铺转掉,合同时间是9月份到期,合同上有写合同期内我有转让权。转让费用给我方所有。准备转让时候和房东说好了他同意的,基本也和下个承租者谈好了转让费12万半年房租4.8万。现在出现问题房东变卦了。说店铺9月份要收回去自己用,我转可以但是他不签续订合同。等于基本不让我转逼我时间到了收回去他自己转。5年前店铺我转来时转让费就出了7万而且房东还收了1万转让费抽成。现在他要拿回去说自己用其实就是想要自己吞掉我的钱,这样我连5年前的转让费加上装修费和现在的转让费房租费要亏20多万,我想问问 我有什么办法能维护自己的权利。谢谢 在线等待 急

综合法律 2018-10-02 19: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如果合同有约定根据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对外转租没有经过出租人允许,对出租人视为无效,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
  • 按照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到期后,在没有续签合同的前提下,合同双方就合同的内容继续履行主要的合同内容的,视作签订了一个无期限的租赁合同,合同双方的一方都可以无条件的在任何时间内解除合同,但应当赔偿对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这类的损失是指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可能造成的损失。
  • 房东对于房子收回,必须按照合同处理,如果合同没有到期而收回房子,那么是违约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二、发生一方违约后,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了,按一方违约可能给另一方带来的实际损失来计算。例如:对方在同区段,同面积重新租房所增加的费用,搬家所造成的损失等。
    三、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三、发生一方违约后,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了,按一方违约可能给另一方带来的实际损失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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