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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村人宅基地房屋买卖怎样写协义,我们村都没有土地证和房产证。

合同纠纷 2018-10-03 11: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存在下列情形的可以认定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1、出卖人将宅基地房屋出卖给城市居民前或同时,该房屋所占宅基地因征用已经转为国有土地,原为农民身份的出卖人亦转为城镇居民,宅基地性质已发生转变的。
    2、城市居民购买农村私有房屋后,如果已购房屋已经由有批准权的机关批准并取得合法权属证书的;
    3、城市居民购房后已将户口迁入购买宅基地房屋所在地,并转为农民身份的。
    4、买受方协议签字人为居民,但其配偶、父母、子女为购买房屋所在地集体组织成员,且在购房时为家庭成员共同出资,居住亦共同居住,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其买卖合同内容,可以认定为家庭共同购房的。
    5、1999年1月1日《土地管理法》修订之前,将房屋转让给回乡落户的干部、职工、退伍军人以及华侨、港澳台同胞的。
    6、对同一房屋经多次转让的效力的判断,可以依据最后一手买受人的身份情况结合前述处理原则进行判断。
  • 《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公民在城镇依法买卖房屋时,该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应随房屋所有权一起转归新房主使用。”关于办理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转移手续问题,实践中应注意掌握一个时间界限,即在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之前,农村房屋买卖中宅基地使用权均随房转移,无须办理批准手续;但自该《条例》之后,宅基地使用权须经过申请批准后方可随房转移。
    未经审查批准,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房转移给买方,房屋买卖亦无效,但买主可将房屋拆走。村民迁居或者拆除房屋后腾出的宅基地,由集体收回使用,另作统一安排。但在农村合法继承的房屋,其宅基地使用权可以随房屋所有权而转移。
  • 宅基地买卖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事宜,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达成转让协议如下:  
    一、宅基地坐落、面积甲方将拆迁所得的坐落于xx的宅基地转让给乙方,具体位置编号和面积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竞买或摸号后确定。上述宅基地的使用权归乙方享有。  
    二、转让金额该宗地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5万元。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在甲方原房屋拆除后3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万元,余款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并交付给乙方后3日内付清。  
    四、房产归属  
    1.在该宅基地上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出资建造,房产归乙方所有。  
    2.建房手续由甲方配合办理,所涉费用由乙方承担。  
    3.房屋建成后,在法律政策许可的前提下,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将土地证和房产证办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如甲方反悔应当向乙方全额退还宅基地转让款25万元,并偿付违约金25万元,如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包括建房、装修工程款和房地产增值部分);如乙方反悔,则已付的土地转让款作为违约金偿付给甲方。  
    六、未尽事宜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七、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协议份数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二OO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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