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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没交失业保险,但我的工资每个月又是扣了15元钱

保险纠纷 2018-10-03 13: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其本人累计缴费时间长短的不同,划分为三个档次: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三)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 工资中扣除的社保是上个月的。
    工资发放形式是本月发放上月工资,那本月工资发放表中代扣代缴中所扣除,所扣除的是上月的社保,本月的社保在下月扣除。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
  • 单位为员工缴纳的社保包含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员工辞职之后是不能退回个人缴纳部分的。
    在社保中只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是员工本人需要支付部分费用的,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由单位全额承担。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都是属于累计缴纳形式的,员工可以申请社保转移将缴纳部分转移至新的工作地累计缴纳。在达到退休年龄之后享受相应的待遇,或者选择退回个人缴纳部分。
    社保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
    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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