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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按正常流程辞职工资提成被扣百分之十,这个是不是违反劳动法了?

劳动纠纷 2018-10-03 13: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辞职的,其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时间的天数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来进行计算,其月实际工资=月工资÷
    21.75×实际出勤天数。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一、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 工 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
    21.75天。
  • 根据《劳动法》的先关规定
    1、《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从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
    2、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你在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随时走人,并要求单位支付拖欠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双倍工资以及支付加班费等等。
    3、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是工作牌(最好是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时证言或者是其它有你名字的公章文件等等。
    4、用人单位克扣或是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以及1-5倍的赔偿金,由此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委员会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应支付的工资报酬以及25%的经济补偿。
  • 劳动者正常辞职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是违法行为。
    辞职不需要单位同意。也不是必须填写公司的辞职书。

    一、正常辞职。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的规定,你提前30天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

    二、快辞。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况(例如未缴纳社保、拖欠工资等),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不给办理离职手续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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