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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审批未通过,致使房屋无法买卖,责任在哪一方,还是都没责任,卖方退还定金就可以了,急!!!谢谢

银行 2018-10-03 14: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发展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
    你的条件,是自己要求的条件还是在认购协议中约定的条件,如果是约定的条件,因开发商没达到则定金应双倍返还。如果不是约定的,只是你自己要求的,你无正当理由不买房的,定金不退
  • 一般来说,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明就签订了预售合同,应该认定无效。但是如果在购房者起诉前,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则该合同应该认定为有效。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 1、中介对贷款额的承诺是要承担责任的,原因在于该贷款额涉及到购房人的支付能力,是购房人当初决定买房的原因。因此,若按揭贷款不能按照约定办理,导致购房人无力购买该房而解除合同的,中介需承担违约责任。
    2、虽无书面证据,但口头录音,及对首付款的支付等可以作为间接证据使用。
    3、建议严格按约定要求中介办理按揭贷款,否则要追究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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