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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做了20个月,因为我请假回家,就被开除,请问公司应赔偿我几个月的工资?

合同纠纷 2018-10-04 04: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显然,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是以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作为基数。
  • 如被开除,员工可以有以下合法诉求:
    1、代通金要求合理;
    2、非法解除合同的双倍赔偿金也合理;单位应按照你的工作年限支付你双倍的经济补偿作为赔偿金。
    3、补缴社保要求合理;但“赔偿我这段时间空窗期的赔偿费”不会得到支持,因为
    2、中的经济补偿就是对你空窗期的补偿,只不过因为单位违法解除,要支付你双倍的经济补偿;
    6、要求支付开除前的工资要求合法。
  • 被公司开除,分三种情况:
    公司违约开除
    一般这种情况,是公司和员工有签订雇佣合同,公司因违约开除员工,按照合同法中的规定,是按照本人现有工资的2倍作为补偿。当然,也有赔偿得更多的,但是以现在的法律环境,很难有企业实现;
    员工违规开除
    若是因为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因为自己的失误,给公司造成了损失而被开除,则公司不赔偿员工,并且公司还有权要求员工对造成的损失作出赔偿;
    临时雇佣员工
    若是公司与员工没有签署过雇佣合同,那么公司开除员工,是不赔偿员工任何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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