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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的社保和医保都在成都,但从这个月起公司就停交,我想转会峨眉怎样转?

综合法律 2018-10-04 16: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疗保障对于每一个人来讲都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保障,因为谁都难以保证自己在健康方面不会发生风险,拥有医疗保障会使自己在万一发生疾病产生医疗费以后,可以从医疗保险中获得一大部分的报销,以减轻自己在生病期间的经济负担。因此,有人自认为年轻健康,冒险中断医疗保险的做法实在不可取。
    根据相关规定,在中断医疗保险以后,再次恢复缴纳医疗保险,是需要经过半年至一年的时间方可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这对于一些急重伤病是等不及的。所以,最好不要中断医疗保险。
    根据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医疗保险的缴费必须达到一定的年限,才可以在退休以后不必继续缴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障。 因此,“医保年龄大些再交能好一点”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 社保转移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   劳动法规定: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只要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就应该参加社会保险。上述企业关于缓缴半年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应该予以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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