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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父母户口分开,但宅基地在一起的。2006年,又申请建房,新房不再原宅基上,且房屋是我出钱建造的。请问:我可以申请与我父亲宅基证分户吗

房产纠纷 2018-10-05 06: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简单的方法,拿着你现在的产权证到辖区的派出所去,申请把原业主的户口冻结,冻结以后原业主的户口不能用了,自然会自行迁出去的。然后把你的户口落进去就可以了(但是前提是你自己要有本地的户口才可以落进去但不影响你冻结原业主的户口)。
    有申请冻结就不影响这房子对户口的使用了。
  • 关于房屋买卖的问题,以二手房买卖为例:在买卖双方对二手房买卖的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的买卖合同就已经成立。而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从以下方面进行审查:
    一、审查合同是否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
    二、审查转让人是否享有出卖房屋的实体权利,无权处分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将导致合同无效;
    三、审查二手房的实际状态,转让的房屋属于法律限制转让的将导致合同无效。
  •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
    1.居住拥挤,宅基地面积少于规定的限额标准的;
    2.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新房分户的;
    3.原住宅影响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
    4.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房的:包括批准回乡定居的职工、离退休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等非农业人口;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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