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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月下旬和开发商签订了认购书,认购书上面有单元、楼栋、房号,以及购房单价,和总价。最后交了2w定金。认购书上面没有明确规定签正式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签订’的时间。但是这套房还在银行没解押,售楼员说等这套房解押后才能与我签订正式的购买合同,签订正式合同的时间,是和售楼员口头约定说要一个月之后。也就是这套房解押之后(大概3月底4月初这个时间),等这套房解押才能和我签订正式的购买合同,目前没法签订正式合同。开发商在银行没解押的房子事先与我签订认购合同合法吗?认购合同上面也没有注明签订正式买卖合同的时间,说等电话通知。我们签订的认购书合理吗?由于其他诸多因素考虑原因现在不想买这套房我能否要求开放商退回定金。谢谢!

房产纠纷 2018-10-05 06: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以与开发商不能就购房合同达成一致为由而不订立合同,这样自然也能退回你已付款项.
  • 银行贷款结清后就可以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注销抵押登记了,银行手续办完后会给客户一套东西包括:
    1.房屋所有权证;
    2.他项权利证;
    3.注销抵押登记申请书(其内容为:客户XXX在银行的贷款已结清,现委托ls__前去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注意第3的空格处填委托人的名字,委托人可以是本人也可以是第三者;
    带着以上东西和一张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房地产管理中心抵押窗口,把所有材料交上,他会给一张回执单,两个工作日后委托人带回执单和身份证原件领取产权证,这个时候产权证已经注销抵押了,就可以交易或办理其他事项了,房子也真正属于自己的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 没签订购房合同可以退房。从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如果没有特殊的约定,合同即生效并受法律保护。
      从目前法律来讲,退房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
    如开发商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小区规划或配套设施不符合售楼广告或售楼书所表达的内容,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取得产权证等。根据《合同法》规定,既然双方当事人已约定好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有证据证明该条件成立,那么购房者就可以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
    这种情况下,一旦业主起诉,即使开发商推诿,也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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