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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我们与房东直降签订的,没有通过中介,合同里面注明:银行按揭同意,甲乙双方积极配合过户,我们已经交了定金和首付款了,现在房东不肯过户,一直以工作忙为借口拖延,合同里面注明要在1月31日前付款(银行按揭)。我怕到时候款下不来,房东反说我们违约,怎么办?备注:房东曾经说其他人也想买,说给一点辛苦费给我们,叫我们放弃购买

合同纠纷 2018-10-05 16: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分为一手房按揭和二手房按揭。 一手楼按揭贷款指申请人(购房人)在向房地产商购买房产时,自己先交首期房款,其余部分由银行贷款,并用所购买的房产权益作为抵押,分期还本付息。
    二手楼按揭贷款是指借款人(购房人)在向售房人购买具有合法完全产权(已取得房地产权证),能上市流通的住房时,自己先交首付款,剩余部分由银行贷款,所购买的房产权益作为抵押,分期还本付息。
    基本条件贷款人的贷款时间是贷款人的年龄和贷款的年限相加不能大于60岁。

  • (1)只有房屋所有人才有处分的权利。具体到本案,房屋没过户,产权所有人以登记在产证上为准。所以,你们签订的合同无效,可主张返还定金;
    (2)促成交易,中介才能按约定收取费用。没交易,中介收费系于法无据。故签订的中介协议也是无效的。收费执行上海标准:3万按8%-12%收。律师法规定:禁止律师给当事人作任何承诺,希谅解!有些地方你陈述不清,建议来电。
  • 买房子没有办理过户,住房产权还是房产证登记人合法所有,权益受法律保护,
    但是买家可以凭买卖合同,付款凭据,主张要求对方履行合同,过户住房,或可以要求终结合同,退赔购房款,支付违约金,
    《物权法》: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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