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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噪音聋职业病的轻度鉴定,什么也做不了?

劳动纠纷 2021-02-27 00: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为了充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我国对职业病认定采取“一诊断两鉴定”制度。也就是说,劳动者首先依法进行职业病诊断,对诊断不服的,可以申请首次鉴定,对首次鉴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再鉴定。
    再鉴定为最终鉴定。  根据规定,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争议的首次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 职业病鉴定流程: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鉴定办事机构收到《职业病鉴定申请书》后出具《职业病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当事人10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交职业病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协商鉴定缴费事宜、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给《职业病鉴定受理通知书》
  • 职业病鉴定也有时间要求,即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鉴定、形成鉴定结论,并在鉴定结论形成后十五日内出具职业病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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