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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欠别人三万元,他申请保全财产,我的东西值四万五千元是合理的。

债权债务 2021-02-28 09: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和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
    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 你好,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你好,借钱不还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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