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2011.1.10号我转让一套房子,还在建设中,我交了40%的房款,共计:10.35万元。他当时给了我6万元。并把余额打了欠条是3.1号前付清,当时这套房子不存在更名的问题,但是现在开发商不允许更名了。就产生了过户费的问题,我转让时只是约定协助变更姓名,现在她想让我承担更名的费用。不给我余下的房款,过了3.1号他不给我钱,我能不能无条件和他终止交易,退给他的房款。

房产纠纷 2018-10-06 21: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地产转让以下情形无效: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的。
  • 房产过户费按照如下标准计算:
    契税:缴纳人:买方; 房屋面积90平米以下(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房屋面积在90-140平之间(首套房):缴纳房款的
    1.5%;房屋面积大于140平或二次购买(不论多大面积):缴纳房款的3%;
    营业税:缴纳人:卖方; 房改房、商品房、普通住宅,房产证年限不满两年:缴纳房款的
    5.6%;房产证 年限两年以上:不用缴纳营业税;
    营业附加税:营业附加税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缴纳人:卖方; 房产证年限不满两年:缴纳房款的
    0.56%;房产证年限两年以上:无需缴纳;
    个人所得税:缴纳人:卖方; 房产证年限大于5年且为唯一住房:免交个人所得税;房产证年限不满5年或不是唯一住房:缴纳房款的1%;
    印花税:缴纳人:买卖双方; 不论房产证年限与房屋面积:双方各缴纳房款的
    0.05%;
    测绘费:测绘费缴纳人:买方; 缴纳费用:
    1.36元/平方米;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缴纳人:买方
  • 一般房屋转让过户是二手房过户,如果是二手房的话,须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是购买新房须办理房屋产权所有证(即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
    详细说明:
    首先,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购房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买卖赠与等转让行为,转让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合同应当载明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和四面界限,土地宗地号(土地规划局批准的每宗土地使用权证的编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的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其次,应当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在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湖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