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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最近我妈妈把广州增城的一处无证房产卖给了乙方,成交价25万,收了对方2万元定金,并签署了由房产中介提供的买卖协议。但后来在约定的交易期间内乙方反悔了,并要求我们退回全额定金给他,最后恰谈未果不欢而散。现在乙方居然发来了一封广州仲裁委员会的律师信。请问,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接受仲裁的话赢面大吗?毕竟违约的并不是我们。另外,这种案件一般会多久才可以了结?在这期间房子会被查封之类的吗(无产权证的)?在此其间会我们可以照常再卖这套房子吗?望回复!谢谢!

仲裁 2018-10-07 10: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购买是人们取得产权的一种主要形式。在购买房屋时应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应考察所购房屋是合法,有关手续是否齐全,卖房人是否有合法身份;第二应与卖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在合同中应详细地写明房屋的地理位置、购买方式、价款、付款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条款;第三,应及时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 就买方来说,买方时防止卖方违约的方法是:
    一 是签订合同后双方应尽快办理网签,网签做好后,卖方就不能再随意卖房了。
    二是发生争议后,并视情况申请法院对房产进行保全。
    但如果是商品房,开发商一房二卖,按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购房者有权要求已付款两倍以内的赔偿。所以开发商一般不会冒此风险。
  • 房产违约怎么赔偿?  按照法律规定,房产合同可以对违约责任作出约定。因此,如果房产合同中对相应的违约责任作出了规定,比如支付违约金、定金罚则等,那么购房者就必须按照房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购房者拒绝按照房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开发商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可能会予以强制执行。  如果房产合同没有对违约责任作出约定。那么在开发商起诉以后,法院会根据法律的规定,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购房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对“签订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怎么办”“买方房产违约怎么赔偿”所作的解答。买房不是小事,买房前应当思索再三,不能在签订房产合同后又反悔。因为房产合同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所以如果签订房产合同后又不想买了,除非依法解除合同,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既不想买房,又不想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就只能证明存在的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这就需要购房者及时联系律师,因为对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的证明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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