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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是无编制教师,09年到学校任课,10年学校应付检查给我们签过一次一年合同,12年学校因与其他学校合作办学为由无故不让我们上班,至今没给任何说法,还欠我们工资,我们去教育局找过后,学校发了欠我们的工资,在我们领钱后,学校在我们领钱签字的单子下面注明我们被解聘,我们签字时什么也没有,3年来没给我们缴纳养老保险,只交了住房公积金,和失业保险,合同签过一年后至今又满一年是否符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我们该如何维权?谢谢!

保险纠纷 2018-10-07 09: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失业保险属于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分八大险种,而现在一般来说国家强制购买的只有其中4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公司和你签定劳动合同之后,必须在一个月内为你购买这4种保险,不然所属劳动部门就可以通过劳动监察对你公司进行先观处罚。
    另外,你自己也可以向公司提出,或者公司执意不购买的话,你可以直接打你公司所属地区的劳动部门的电话进行举报搜索。
    一旦公司给你买了这4种保险之后,除生育保险是不需要你个人缴费的之外,其他3个保险都会从你工资中扣减每月的应缴费用。
    这4个保险都可以在你辞职后重新参加工作了又续保,但是目前跨区域的续保还没有实现(属于金保工程范畴了,目前全国社会保险的联网工程还在建设过程中)。
    另外,可能你比较关注你是否能够领取失业保险救济金的事,有一点你必须要注意,就是你单位如果为你缴纳了失业保险,你又是非自愿辞职的情况,可以由单位向所属劳动部门提出给你发放失业保险救济金的申请,相关手续都由单位办理,但是如果属你自己辞职,就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救济金。
  • 1,这个和你每月的工资和当地上一年度的全省平均工资都有关系。  2,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1)缴费基数可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100%范围内自行选择,缴费基数每年7月1日起调整;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0%。
    (2)例:省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因此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最低为2400,最高为4000,养老保险月缴费额最低为2400*
    0.2=480元,最高为4000*
    0.2=800元。
    (3)个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月缴费额: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救助基金。个人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基数为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基数每年7月1日起调整。
    (4)自由职业者执行10%的缴费比例,月缴费额为4000*
    0.1=400元;失业人员可凭有效的失业证件执行
    6.5%的缴费比例,月缴费额为4000*
    0.065=260元。
  • 实际情况中,员工的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全程操办,交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每个月从工资条或是其他反馈给员工,因此一般情况下员工都不会自己去求证,这样就导致有些不正规的公司存在没交或者少交并私吞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或者是出现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被代领等,这是极有可能的,毕竟住房公金的情况都由公司专门办理。若是最后发现自己公积金出现这些情况时,就已经是巨大的损失了,此时就要注意收集足够的证据,不过往往会比较不容易,因此,建议在自己不能收集足够证据的时候可以找个劳动法方向等比较熟悉这类案件的律师帮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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