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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单位的经济适用房转让给我,首付钱已经付过,并且也已经付给他房屋摇号钱,现在要和他签房屋买卖协议,能够制约双方。因为所有手续都是他的名字,交给房产公司的钱款票据,房号,都在我手里,现在有很大的后顾之忧,明白经济适用房是只能5年以后才能上市交易,房屋过户时需要交纳相当一部分的土地出让金,具体是多少?经济适用房过户麻烦吗?协议具体应该怎么写?如果将来对方违约,该怎么办?因为5年也是个很大的变数,想请您帮我你一份协议,可以制约双方,以免将来产生不必要的麻烦。谢谢!

房产纠纷 2018-10-07 10: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 契税:房款的
    1.5%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 印花税:房款的
    0.05%
    3、 交易费:3元/平方米
    4、 测绘费:
    1.36 元/平方米
    5、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二、 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 交易费:3元/平方米
    2、 印花税:房款的
    0.05%
    3、 营业税:差价*
    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4、 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中介费:一般是房款的2%~3%
  • 《土地登记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因依法买卖、交换、赠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涉及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当事人应当持原土地权利证书、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然而,一些业主在进行房地产交易时,办理完房屋产权证过户,经常想当然地以为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并不在意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过户。

  • 一、土地过户:
    1、转让合同或协议;
    2、转让方土地使用权证;
    3、受让方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4、契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5、受让方身份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6、其他国土部门要求提交的材料。
    二、房产过户:房产证、双方身份证、户口、婚姻证明,缴纳相关税费,凭查档单、缴费凭证办理。税费:
    1.契税:90-144平米
    1.5%;90平米以下1%,赠与征收全额3%。
    2.营业税
    5.5% (满2年免交)
    3.个人所得税:成交价1%
    4.交易手续费 6元/m?
    5.转移登记费 80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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