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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8个月,因感情不和要离婚,女方要退回聘金吗?女方家里也有陪嫁6万,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 2021-03-05 08: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实践看,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应认定为是赠与行为。若在登记结婚前的陪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若在登记结婚后的陪送嫁妆,若未明确表示的,则应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 若在登记结婚前的陪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若在登记结婚后的陪送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这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应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 陪嫁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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