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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持有离婚协议书,可以当事人一方去民政局直接离婚吗

离婚 2021-03-05 20: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受法律保护。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一经双方合意,没有正当理由,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都不可擅自变更,特别是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 离婚协议书通常情况下民政局是有制式的表格,但是各地规定不太一致,有的地方有,有的地方是没有。如果没有,离婚协议书应当由双方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协商一致后共同书写。
  • 民政局一般有离婚协议书的框架,需要夫妻双方就内容进行填写。建议有条件的当事人在去民政局之前自行准备好离婚协议书,因为在民政局登记的离婚协议对双方而言效力最高,若将来发生争议,该离婚协议是重要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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