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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加女方名字共同还贷,这种情况如果离婚,房产属于谁的?

离婚 2021-03-12 07:3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上述情况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在这种情况下,该房产是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夫妻双方各自可以分得二分之一。而父母的首付款可以视为是一个借款或者赠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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