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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专家律师好: 近期在上海看了一套二手房,缴纳定金3W,当时房东说房子并非本人的,是自己买的,然后转手卖,他自己还没和房东过户,但是房产证在他手里,并给我们看了,当时觉得没问题。就缴纳了定金,现在越想越觉得不想买,想违约,不知道定金是否可以要回。 当时还签了一个如果我违约,那么中介费还是要缴纳的一个协议,想咨询下,如果违约定金是否可以要回,中介费是否需要再缴纳

房产纠纷 2018-10-08 09: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签订居间协议后双倍返还定金
      通常居间协议约定为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毁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毁约,则丧失定金。虽然房东签了居间协议,而且也收了定金,如果房价涨得比较多即使双倍返还,还是可以赚钱,所以房东宁愿双倍返还定金而不愿意继续履约。
      在二手房买卖中90%以上的居间协议都对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明确的约定,虽然还没有签订用以备案的买卖合同正式文本,但双方通过签订居间协议已经成立了买卖合同关系,而不只是一个对订立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房东不能仅仅双倍返还定金就有权终止合同了,买方可以向房东主张房价的差价损失,也就是可以要求房东对因房价上涨给买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 房屋买卖合同不可以直接过户。房屋过户,要使交易中心登记簿上的产权人变为下家(买家),交易中心必须审核上家(卖家)的权利人信息。房产证即为产权人信息的可靠证明,交易中心的审核环节肯定会要上家的产权。
    如果没有,一般不予办理过户。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
    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 一、二手房房产证的问题。房产产权证是整个房产交易的核心,你必须要清楚自己的房产证信息。例如:二手房的房屋产权是否清晰,房子面积有多大,是不是抵押物业,属性是什么等。房产证没有办理完毕的房子是不能卖的。
    二、全权委托公证。如果说卖方卖的二手房是一个带有银行按揭的楼,如果卖方资金不够雄厚,那么就需要有一个赎楼的程序,在这个程序中,一般是委托二手房中介,以及担保公司全权处理的,以达到赎楼以及卖楼的目的。因为全权委托,中介可以不经买房的同意而自行买卖该二手房。这是卖家需要注意的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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