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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7月12日把一外地女子撞了,报警后到医院诊断为左脚大拇子骨折和左脚背骨折,但医院片子上写着确认是大拇子骨折,脚背写着是可能(两次拍片都是这样,一次进医院,一次复查),医生诊断书和休息证明上写骨折,没住院,上石膏在家疗养。现对方伤好要理赔,要求是误工费三个月(第一次开了两个月,复查时又开四周),还要求两个月的护理费,(对方家属说是他5000一个月,要求两个月)。我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要求对方再去拍个CT确认是脚背骨折,要不然误工可能只有70天,还有护理费也没有着落,但对方不肯去拍片,我7月15日已经给对方1000,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8-10-08 10: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其计算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一般适用有工作单位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2、无固定收入的:
      按当地城镇或农村人均收入计算。
     
    3、受害为个体工商户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或能证明自己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证据,如纳费证明等)
      注:“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
      ①产业分类标准;
      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
  • 交通事故赔偿中,通常住院治疗的情况下会涉及护理费的问题,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护理费包括伤者住院期间和出院后的护理费。
  •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 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在交通事故 家属误工费一般不支持,法律只规定了,有处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误工损失是指受害人亲属因办理受害人的丧葬事宜而减少收入的赔偿费用。
    误工时间是指受害人从遭受交通事故伤害到完全治愈或死亡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的期间, 一般不超过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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