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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如果婚前一方支付首付买房,婚后离婚如何分配房子?

离婚 2021-03-13 04: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后属于夫妻共同房产,但与夫妻双方共同买房相比有很大差别(包括双方婚前或婚后共同购房),比如婚前购房的配偶一方婚前支付了大部分或是全部购房款,同时也是房屋按揭贷款的申请人(部分银行要求将房贷还清后方可加名)。因此,在离婚分割时,婚前房产婚后加名虽然属于夫妻双方共有,但并不代表可以简单机械地进行对半分割。
    根据《婚姻法》第39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据此,在离婚分割时,应全面考虑该房产的资金来源、还贷情况、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夫妻对家庭所做贡献等因素,对婚前购房的配偶一方予以适当多分,避免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况。
  •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前的个人财产属于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婚前双方或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双方还贷,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且双方有争议解决不了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哪方居住使用。
    待到取得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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