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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单位缩水房可以买吗?有何利弊,特别是在拆迁补偿的时候,是按照实际面积补偿还是产权证面积来补偿,谢谢!

拆迁补偿 2018-10-08 10: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产权也就是 所有权 进行的补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自己是合法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明文件(一般是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意义上说也就 不是拆迁当事人 ,要求得到房屋拆迁补偿没有法律上的支持依据。 这里还要分两种情况:
    1、房产证还在别人名下,未过户给你。这种情况补偿款是支付给给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产权人的,你可以向卖给你房子的人要求赔偿,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该房屋没有取得相应的规划、报建手续,无法办理房产证。如果是一九九零年四月一日《城市规划法》实施后,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违反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以及临时建筑使用期限届满未拆除的为违法建筑。对违法建筑是一律无偿拆除的。
  • 您好!拆迁补偿是否和户口有关系要看具体的拆迁政策,每个项目的政策不同,如有的项目是按房产的面积为补偿计算的依据,对于房产的户口的情况不予以合计,而有的回迁安置项目则把户口的数量做为安置面积的计算标准。
    因此按户口补偿多存在于有回迁安置房的项目中。另外延伸一个问题,只有户口没有住房的情况下是否有补偿?很多人认为只要是按户口补那么我的户口在就应当有相应的安置就补偿。
    但实际情况中,在拆迁的细则中会将此类无房有户的情况列为空挂户,即不予任何补偿.详情可来电来访!
  • 你好,宅房屋与商用房的补偿的前提是对这房屋用途的认定,一般是按照房产登记证上登记的用途来进行划分的。但我国房屋产权产籍证书历来管理不规范,尤其是拆迁片区的一些列入旧城改造范围的一些房屋,多登记为住宅用途。
    拆迁实践中各地认定不一致,有的地方认定拆迁房为营业用房,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同期纳税证明,房产证上的坐落位置与上述位置相一致即能进行认定营业房屋。 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不管是商用还是住宅补偿安置方式上看不大,都是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这两种方式,但在拆迁评估的评估方法上存在差异。
    住宅房屋一般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估价,商用店铺由于缺乏同一区域位置出售的可比照案例,多采用现行收益法进行估价。不同的估价方法和估价策略最终将会影响到价值量存在很大的差异,反映到补偿价格上营业用房单位面积的补偿价格远远高于住宅用途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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