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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执行死刑时为啥不通知被害人家属?

刑事辩护 2021-03-14 18:1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罪犯提出会见其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检察院临场监督;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等,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在执行前,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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