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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婚前给我买的房子,我买的时候是一层,花了20万。婚后又多盖了三层,大概35万。我结婚六年了。现在离婚了,怎么分房产?

离婚 2021-03-14 21: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服役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此种情况下,获得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计入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此时,也可将自己占有的份额视为个人财产,婚后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
  •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前的个人财产属于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房产的分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约定的,可以按照照顾无过错方,房产划分男女平等,并且有利于双方今后的生活的原则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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