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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欠四个人三个半月工资,我们没签劳动合同。

劳动纠纷 2021-03-15 11: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但法律并没有对一个工作月度结束后的工资何时发放作出规定。
    由于各单位对工作时间的起止计算不同(比如有从月初至月末计算的;有从当月27日至次月26日记算的不等),因此,工资发放时间也不尽相同,但比较共性的工资发放时间,是在工作月度结束后的15-20天内。
    超过这个时段就属于不正常,若超过一个月则属于违法了。
  • 不支付工资的,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没合同没关系,找工资条、工卡、打卡记录等也能证明。
  • 去劳动局仲裁,离职不影响工资,没合同找工资条、工卡、打卡记录等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就可以。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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