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实习期三个月,现在已经两年了,工资还没有达到最低工资标准,也没有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打压我们的提成,所以不能离职。如果起诉,能有什么赔偿吗?公司是国有企业。

合同纠纷 2021-03-16 22: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但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以下内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即加班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养老保险、医保等各种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属于国家规定的应发给劳动者的福利,最低工资标准包括这些福利的个人缴纳部分,但单位应缴纳的部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标准之内。
  • 可以起诉公司的,可以要求公司依法支付工资!
  • 实习用人单位不给工资或者克扣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准备好起诉书和相关的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