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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赠与子女的房产先签订赠与合同,拿合同到公证处公证后,再办理过户手续办理公证和过户需带什么资料去?

房产纠纷 2018-06-30 07: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公证的类型  
    1.房产继承,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也就是说,对于子女或家属要办理继承房产的话,必须要有公证处办理的公证书;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和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的转移登记手续;  
    3.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  
    4.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必须办理公证证明。  办理公证所需材料  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时,申请公证双方需要向公证处提交相关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  出售方  
    1、企业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  
    2、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  
    3、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及买卖房屋合同文本。  购买方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法人资格证书。  此外,公证处需要对所出售房屋的具体情况作详细了解。比如合同中买卖房屋的产权状况、坐落位置、数量、质量及附属设施情况和使用面积;房屋买卖价款数额、付款日期、付款方式;被买卖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及有关手续的约定;双方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内容;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及签约时间等,包括所要购买的房屋是否有银行抵押负担,都是审查的内容。
  • 房产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1、买卖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房屋所有权证;  
    3、管理部门批准的卖房申请书和评议房价单等;  
    4、买卖合同草稿;  
    5、房产属卖房人与他人共有的,应提供其他房产所有权人同意卖房或放弃产权的书面意见;  
    6、是单位买房或卖房,就应提供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7、公证员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办理房产公证的程序  
    1、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过户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2、公证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3、出具公证书。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 怎么办理委托书公证?

    办理委托书公证需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的正文、委托授权的法律依据或相关凭证等材料。

    委托书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授权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某种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一、委托书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明:个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法人单位提交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的正文。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受托人/代理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的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有无转委托权等,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3)委托授权的法律依据或相关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办理管理、处分房屋的,须提供房屋产权证书(房产证、购房合同发票、按揭合同)。委托诉讼的,须提交涉及诉讼的合同(协议)或法院的立案通知书;其他与委托事项相关的凭证及证明。


    (4)处分财产的,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及生效证明;市及区民政局的无婚姻记录证明)。


    二、委托书应具备以下内容:


    1.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


    3.委托的原因;


    4.委托的权限(委托权限要明确、具体);


    5.委托期限;


    6.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7.其他应明确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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