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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没有工资条可以去劳动仲裁吗?

仲裁 2021-03-17 08: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 遇到劳动的问题可以申请仲裁,申请劳动仲裁流程:
    1、劳动者自权益受损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提交劳动仲裁申请;
    2、仲裁委五日内审理并答复申请人的仲裁申请;
    3、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做出仲裁裁决。
  • 用人单位没有发工资的,员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机构,递交相关的仲裁申请书来申请仲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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