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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日离职,2017年3月1日至今未拖欠工资。现在一直给老板打电话找各种借口,一直拖拖拉拉不说不。其实我是2016年5月10号开始工作的,从那年9月份开始工资就没及时发,一直拖到年底。

劳动纠纷 2021-03-17 09: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你可以要求公司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前的合同不用补签。
    2、申请仲裁可以拿到工资差额,可以在解除劳动合同是所要,但是要保留证据。
    3、应当缴纳社会保险,以前没有缴纳的应当补缴。
    4、可以要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工资基数为你前12个月的实得工资的平均数。
    5、确认书如果签字,说明你与公司已经协商将以前的所有工资问题解决,不能再申请仲裁,这个确认书对你很不利。但是保险不受限制。另外,加班费可以所要。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谢谢。
  • 你好,被拖欠工资,你可以协商、投诉、举报、仲裁,或者都不行的去起诉处理。
  • 你好,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追讨工资,拖欠工资向劳动部门投诉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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