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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店里辞职了,但是店长让我提前一个月辞职,但是还差十天一个月。如果我不签合同,十几天还是没拿到工资,但是我要店家给我发工资。我该怎么办?能详细说说吗?

劳动纠纷 2021-03-18 14: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被拖欠工资的,可以跟老板协商给钱,协商不成的话去申请劳动仲裁,在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不了的话就去法院起诉处理。
  • 您好,收集对方拖欠工资的证据,先和老板协商处理,不行的话再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最后再不行就去法院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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