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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首付是两个人的钱加上女方单独从外面借钱的首付。现在她离婚了,男方还债,两人共同财产平分。男方想要的房子和女方想要的孩子已经离婚三年了。现在男方选择再婚,把房子卖了,女方能得到附加值吗?

离婚 2021-03-18 14: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一致怎么分都行,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共同财产共同分割。
    夫妻离婚,首先要确定共同财产范围,原则上婚后所得,无特殊约定,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共同分割。原则是平分,适当照顾女方、无过错方、带小孩的一方。
    离婚时涉及房子和车子等财产的分割,通常是一方得房、得车,按分割时的市场价值给另一方一半的补偿。
    当然,如果房子和车子有未还清的贷款,在确定其实际价值时,应以分割时的市场价值,减去所欠贷款,剩余部分为双方可分割部分。
    一方得房并负责余下贷款。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用。
  • 婚前购买房产在男方名下,房产是男方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是共同财产。 婚后购买房产在男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共同财产分割。
  • 如果是婚前买房,登记在男方名下,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如果婚后购买的房产,登记在男方一方名下,一般是认定为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的,双方各自一半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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