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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 给我买饭去 再回来的路上出了交通事故 我朋友的药费是我出的(他合对方的肇事者的事情 是不是和我没有关系呀 我朋友还是逆行 他们双方的摩托都没牌照 )他的车罚款钱 是不是跟我没关系呀? 请求律师详细说明 谢谢

交通事故 2018-10-09 04: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未参加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当于相应的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 城市道路逆向行驶都会扣3分和罚款200元,而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是要直接扣12分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的规定,机动车逆行是指以下几种情况:
    1、在划有道路实线分隔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驶入对向车道。
    其中道路分隔线为双实线、单实线的,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越线行驶。
    2、在划有虚线道路分隔线的道路,可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借道超车,但是一旦发生事故,就会认定借道的车辆逆行。
    3、在树有单行线标志的道路上,机动车驶入均认定为逆行。
    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可以并处吊扣十二个月驾驶证:
    (一)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二)不按规定超车或者变更车道的;
    (三)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转弯的;
    (四)不按规定停车的。
  • 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同时又伤车的重大事故时,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一定要及时拨打110报警和120急救中心;
    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然后,还应该把案情及时报告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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